深圳国际商标注册,成功将给予政策支持
深圳国际商标注册,成功将给予政策支持
  • 供应商

    北京惠腾律师事务所

  • 报价面议
  • 最小起订大量
  • 发货期限自付款之日起0日内发货
  • 供应能力件/每月
  • 样品不提供
  • 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11号华一控股大厦6层
  • 联系电话010-83276037
  • 联系人李辉
  • 信息详情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的印发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取得境外国际商标注册证书后一年内提出申请,分别按以下不同的和地区给予一次性资助,同一申请人(含企业、集团)年度资助总额不得超过50万元:

  (一)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按指定的数量资助,每指定一个或地区资助2,000元人民币,每件多资助20个或地区;

  (二)、在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万元;

  (三)、在单一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5,000元;

  (四)、在台湾、澳门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3,000元;

  (五)、在香港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000元。

  资助申请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二)、具有深圳户籍并在我市工作、学的个人;

  (三)、在我市工作并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或者《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的个人;

  (四)、在我市全日制大专院校学的学生;

  (五)、在内地全日制大专院校学的深圳籍学生;

  对于共同申请的商标,共有商标中的申请人须符合前款规定。

  资助方式及数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请。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境外商标注册资助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或相关资格证明复印件(盖公章),个人提供有关身份和工作(学)证件复印件(验原件);

  (三)、境外商标注册证明文书复印件(验原件);

  (四)、境外商标注册付款凭证复印件(验原件)。委托境内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代理合同和发票;没有委托国内代理机构的,应提供对境外代理机构的付款凭证或者注册地注册核准机构的官费付款凭证;

  (五)、境外商标注册证明文书的中文译件。

  (六)、商标权权属书。

  事项程序:受理——审核——领款——拨付

  办理时限:

  (一)、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二)、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市财政部门拨款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对外公布,申请人按照公布要求办理领款手续;

  (三)、自境外商标注册资助公示文件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未办理领款手续的申请人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助款。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找找去看到的,谢谢!
  • 您可能感兴趣
查看更多
    小贴士:本页信息由用户及第三方发布,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请仔细甄别。

客服QQ:387759492 投诉与建议:387759492@qq.com
©2016-2024  找找去  zhaozhaoqu.com 版权所有:南京兆芮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16046726号   苏公网安备 3201040200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