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鉴定及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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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科院分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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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兴科路368号
  • 联系电话020-85231802
  • 联系人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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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鉴定及检验中心 科学院分析中心(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高工---18933946343   为贯彻《环境保护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等7项标准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并由我局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07)    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 5085.1—2007)    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2007)    四、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    五、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GB 5085.4—2007)    六、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GB 5085.5—2007)    七、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2007)    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以上标准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由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保总局网站查询(网址:www.sepa.gov.cn/tech/hjbz/bzwb)。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一、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 5085.1-1996)    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1996)    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1996)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孙晓康会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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