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广州内资公司注册;
2、代理广州外商独资公司注册;
3、代理广州中外合资公司注册;
4、代理广州分公司注册;
5、代理广州公司记账报税;
6、代理香港公司;
7、代理香港公司银行开户;
8、代理香港公司文件公证;
9、代理广州社保医保;
10、代理外国人广州工作签证;
11、商标、专利、条码及版权服务;
12、人力资源;
13、企业管理顾问;
14、企业融资;
15、商务中心顾问;
16、写字楼出租。
《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商标法》第六条规定:“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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