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包税进口摄像头到杭州清关公司
香港包税进口摄像头到杭州清关公司
  • 供应商

    深圳市华邦捷运物流有限公司销售部

  • 报价面议
  • 最小起订大量
  • 发货期限自付款之日起0日内发货
  • 供应能力60000件/每月
  • 样品不提供
  • 所在地福永街道怀德社区咸田三区一巷一号富德商贸大厦810
  • 联系电话15920092302
  • 联系人谢先生
  • 信息详情

 

  到香港物流代理进口货物清关转运到大陆 香港包税进口摄像头到杭州清关配送一条龙服务

  进口代理解决进口难题,香港是国际自由贸易港,利用了香港的政策优势和地理优势,除了烟酒油等都是关税进口,合理节约进口成本。疑难进口报关是我们的专长,所有无单证,手续不齐的(非限制)货物及资质不全的公司和个人,我司均可快速报关进口,并为客人节约费用;快递报关是指以快递公司名义向海关提交快件报关单(清单),以快件形式进行货物清关的通关方式。我司在进口清关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目前我们形成以香港为主同时兼顾深圳 东莞 汕头口岸的进口清关网络,凭借丰富的业务经验为进口企业提供的进口咨询与操作服务。

  常用的进口清关方式及操作流程:

  清关(CustomsClearance)即结关,是指进出口或转运货物出入一国关境时,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应当履行的手续。清关只有在履行各项义务,办理海关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等手续后,货物才能放行,货主或申报人才能提货。同样,载运进出口货物的各种运输工具进出境或转运,也均需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手续,得到海关的许可。货物在结关期间,不论是进口、出口或转运,都是处在海关监管之下,不准自由流通。

  通常的进口清关方式有:1.一般贸易进口;2.快件进口;3.拼柜进口;4.批文、合同进口;5.空运进口;6.小三通进口;7.商务车进口;8.其它物流及与进口相关的物流关系(行邮清关,海淘清关等)

  一般经常用的清关方式有两种:即一般贸易进口和快件进口。

  什么叫快件清关? 快件进口报关是较简单的一种,快件进口报关不需要货主提供货物特别详细单证文件,它只要求提供货物的普通商业发票和装箱单因此快件进口所需时间和速度都比较快,从接到货物到进口清关内地正常清关在一到两天之内。如果遇到货物比较多的情况下,可以分批申报进口,也可以采取快件进口方式操作。

  快件清关的特点及优势:

  1.手续简单:无须单证批文,无需进出口权,只需提供货物装箱单和INVOICE,我司全程为你办理所有清关手续。

  2.费用特:公斤计价,包税包费,即每公斤的计价中,包括运费、税费及手续费。

  3.速度特快件:从香港大陆,当天收货(大货、柜货),清关及运输时间1-5个工作日

  4.安全稳健报关:快件正规报关,中港车运输,操作经验丰富。

  5.跟踪精细:完整控制每一个环节,并及时传达信息所有相关各方员。

  适合采用快件报关进口的货物:

  1.网购混装货、小件散货、少量货样和广告品等;

  2.缺乏某些单证(如没有3C认证)的各种产品;

  3.来不及办理贸易报关通关手续的货物;

  4.想节省成本、而又不需要增值的各种产品;

  5.个人自用物品(无须提供报关资料);

  6.国际快递的特殊物品;

  7.加工贸易合同中指标不足,或合同未及时批下来,而又急需要进口的货物;

  快件进口流程:

  国外空运/海运→香港机场/码头→香港进口代理提货/客人自送→香港做单做货装车→港车过港式→进清关口岸→递单审单→查验放行→货物过拨→各提货仓卸货→客户验货装车→付款放行

  快件的特点:

  无法提供相关单证的货物进口

  货物不合格需退回大陆的返修货物

  需退回大陆的展览货物

  大货需分批进口

  申报简易、单批速度快

  风险小

  消化速度取决于所开港车数量多少、关口清关规律及时效、货物性质

  华邦捷运物流拥有海关报关、报检、运输及各事务等各方面经验丰富的操作人员,能为您提供安全稳妥、快捷畅通、省心放心的香港(或国外经香港中转)国内货物进口通关一站式服务。提供香港快件进口,香港进口报关、香港进口清关、香港进口运输、香港包税进口、中港进出口货运代理。我司负责货物到港后的全部手续,费用合理,大幅降进口成本,简化进口手续,为您解决进口难题。公司有多种进口渠道,总有一种适合您,期待与您的合作!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找找去看到的,谢谢!
  • 您可能感兴趣
查看更多
    小贴士:本页信息由用户及第三方发布,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请仔细甄别。

客服QQ:387759492 投诉与建议:387759492@qq.com
©2016-2024  找找去  zhaozhaoqu.com 版权所有:南京兆芮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16046726号   苏公网安备 3201040200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