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注册中山商标申请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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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市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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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人林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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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炬开发区注册中山商标申请禁忌,中山商标申请注册过程中需要注意一些不符合商标申请规范的标志使用,否则容易导致商标注册被驳回。中山商标申请找、物美价廉的商标注册申请代理公司,到粤高中山专利商标代理公司。中山粤高拥有自己的中山商标申请代理人团队,诚挚服务中山市及周边地区企业和个人十几个春秋,获得了客户一直好评。

  在中山商标申请注册的过程中,商标注册申请人需要对注册商标申请的要求及规范进行了解,有以下情形的标志不能作为商标进行注册。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缺乏显著特征,不便于识别的。

  (4)同的名称、、、、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jiguan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5)同外国的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zhengfu统一的除外。

  (6)同zhengfu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7)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8)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的guanfang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9)同“”、“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10)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11)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12)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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