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又是怎么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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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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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人杭州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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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2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1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2千元以上的;

  (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关于我们:

  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 ,郑君律师。我们拥有的刑事辩护团队,从律所成立今办理了大大小小数百起刑事案件,有成功办理不起诉、免于处罚、取保候审、判处缓刑或从轻、减轻处罚的案例。案件涉及盗窃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组织、介绍、容留卖淫罪、经济犯罪、信用卡类犯罪、妨害司法、知识产权、伪劣商品等各类刑事案件。我们的辩护团队成员有着公检法的从业履历,熟悉一线办案人员的办案思路,有着精湛的刑事辩护技能和丰富的执业操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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