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货物品质、保修期及售后服务(国内)
1、乙必须在发货前设备是的,并有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出厂编号并配带相应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及产品标识。
2、保修期:
2.1、整机保修期为3个月(以2011年3月1日起计算),包括油管、整机架体、油泵、分配器、震动器;油缸保修4个月。
2.2、电机、搅拌机、传送带、轴承及其他制砖机配件均不保修。
2.3、在超出保修期规定范围内的部件如甲方需要乙方人员进行维修,乙方只收取配件成本金额的件款,甲方报销路费、工费(按实时工人费用结算)及提供食宿。如在保修期内,以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注:设备保修期时间在冬季及自然条件不允许生产的情况下除外)。
3、售后服务:乙方负责对所售出的设备免费进行安装、调试,并对甲方工人进行培训和原材料配比,甲方须派出人员认真学技术,以便对设备更好更安全的使用和维护。
(11)、发生争议解决方式: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本协议时,则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其他事项
1、甲方在使用设备前应仔细阅读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按照乙方机械设备上所标明的操作规程使用,因操作不当出现人为伤亡的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应每班次按照乙方说明书上要求的对设备进行的维护。
3、由于设备噪音大,请远离居民区。
4、下一批次生产的机械设备若有改动,属于技术改进的结果,与已经售出的设备无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签字盖章,付定金后生效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找找去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