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复配食品添加剂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单一品种的食品添加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物理方法混匀而成的食品添加剂。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产品,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进口:
二经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布列入我国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目录的;
三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的;
四列入“食品安全法实施前已有进口记录但尚无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目录”(见下载附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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