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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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成品备案、新原料注册 化妆品申报 和许多一样,对化妆品的销售采取行政许可制度:化妆品及其新原料需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进行审批,获得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或备案凭证后方可进行销售。 申报范围 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不论是国产还是进口,均需进行申报。 申报主体 ●化妆品生产企业 ●拟在市场销售的进口化妆品境内机构 ●拟在市场销售的进口化妆品的境外机构 ●拟在市场销售的国产化妆品的境外机构 ●拟在市场销售的国产化妆品的境内机构 境内机构作为申报人时,可直接或委托他人进行化妆品申报;但境外机构作为申报人时,应委托一个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进行申报,可以为其进口商、经销商、咨询机构、外商独资子公司等。 申报类型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 ●化妆品新原料申报 ●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省级药监部门受理) 登记证期 化妆品行政许可(备案凭证)的期为4年,期满前4个月需提出申请延续。 我们的服务 ●进口普通化妆品申报、咨询 ●进口特殊化妆品申报、咨询 ●国产特殊化妆品申报、咨询 ●化妆品新原料申报、咨询 ●化妆品测试代理、咨询 ●化妆品中文标签咨询、审核 ●化妆品相关文件翻译等, 上海兰迪为您提供“一站式”法规符合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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