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钻铣床安全操作规
1、工作前前对启用的钻床、工具和卡具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2、装夹工件、刀具,测量工件及配换齿轮时,必须停车进行并且要牢固可靠。
3、实验前必须检查机床是否正常,并在要润滑的部位加足够的润滑油,速运行1~2分钟后,方可正常使用。
4、不准在两个方向同时自动进给,不准突然改变转速。5、开车前,必须将工件夹紧,装牢刀具后方可启动,刀具磨损后要及时刃磨。
6、工作台上不得放置重物,如手锤、毛坯等,并不准敲击。
7、不准用手直接去清理铁屑,要停车清理,严禁未停车用手拉。
8、开车后,不准离开岗位,不准做与实训内容无关的事,应集中精力操作。
9、使用摇臂钻时,横臂旋转范围内不准有障碍物,工作前,横臂必须卡紧。
10、工作结束时,将横臂降到位置,主轴箱靠近主柱,并且都要紧。
11、不准戴手套操作,高速切削时要戴防护眼镜;操作时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关闭电源,并报告实训教师处理。
12、下班时,打扫机床及周围卫生,导轨面加润滑油,工作台摇中间位置,关闭机床电源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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