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项目: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变更日期:
2016-05-23
变更前: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度20米以内桥梁工程;公共广场工程;2、2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1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1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5立方/秒及以下雨水泵站;直经1米以内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内污水管道;3、生活垃圾转运站。建筑材料销售*
变更后: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贰级:1、单跨度402米以内桥梁工程;断面20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公共场所工程;2、10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5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3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3、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