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项目:
经营范围
变更日期:
2011-10-18
变更前: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知识产权出资50万元。
变更后: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通讯设备、文化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知识产权出资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