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变更日期:
2015-04-22
变更前:
小型餐馆(不含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冷热饮品制售)(凭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5年6月27日);住宿(凭卫生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6年5月8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酒店管理。(涉及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
在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准范围内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住宿(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