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龙之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郑州龙之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企业简介:郑州龙之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初,是专业从事户外广告的媒体开发、传播及运营。 公司秉承诚信永恒、服务致远的企业经营理念,“让媒体广告更简单更有效”的传播户外广告的专业运营商。 户外广告媒体运营是龙之湖广告立家之本,经过多年的开发运营,龙之湖广告现拥有高速媒体单立柱50多座跨线桥30多块,河南省会地标城市媒体郑州紫荆山百货大楼LED大屏,郑州新生商业力量高新区公园茂商场内外3块LED大屏的独家运营商。 多年的户外媒体操作和媒体开发经验,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全方位服务于各大企业的个性化品牌推广需求,与酒水(水井坊、泸州老窖、洋河、汾酒、等)、通信(电信、联通、移动)、地产(万科、碧桂园、恒大、永威等)、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等)、景区(老君山、太行大峡谷、皇城相府、华山、神农架景区等 )、家居(居然之家、红星美凯龙、等)、汽车(宝马、奔驰、一汽大众、上海大众等)、家电(苏宁、格力等)各大行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成为河南省各大企业最值得信赖的户外广告媒体长期合作。
  • 联系人:姜明远
  • 联系电话:0371-86162911
  • email邮箱:78049430@qq.com
  •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北、燕凤路东聚合物流仓储批发中心7层712号
  • 商铺链接: 70361154.zhaozhaoqu.com
郑州龙之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工商信息
  • 91410105317476496X
  • 91410105317476496X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2014-09-03
  • 姜明远
  • 100万元
  • 2014-09-03 至 永久
  •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
  • 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北、燕凤路东聚合物流仓储批发中心7层712号
  •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
郑州龙之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股东信息
股东类型: 自然人股东
股东: 姜明远
股东类型: 自然人股东
股东: 马超
主要人员
姜明远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马超 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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