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项目: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变更
变更日期:
2017-01-19
变更前:
天然气管道、接收(分输)站、储气调峰设施等项目的投资、建设与天然气管道储运(有效期至2016年10月14日);城镇燃气项目投资;代表省政府与中石化、中石油等上游公司签订天然气总买总卖协议,负责与下游城市燃气公司或大用户签订天然气供应合同;从事与天然气相关运营管理服务及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不含许可经营项目)。
变更后:
天然气管道、接收(分输)站、储气调峰设施等项目的投资、建设、施工与天然气管道储运;城镇燃气项目投资;代表省政府与中石化、中石油等上游公司签订天然气总买总卖协议,负责与下游城市燃气公司或大用户签订天然气供应合同;从事与天然气相关运营管理服务及技术开发应用(不含许可经营项目);天然气设备及器具研发销售、安装、维修;房屋、设备等资产转让、租赁;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其他经营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