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变更日期:
2017-12-08
变更前:
以自有资金对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进行投资及投资项目管理;水产品、鱼粉、海带、燃料油(闪点>60℃)、建材、金属及金属制品、机械设备、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体育器材、黄金、农副产品的批发零售;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禁止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变更后:
以自有资金对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进行投资及投资项目管理;水产品、鱼粉、海带、燃料油(闪点>60℃)、建材、金属及金属制品、机械设备、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体育器材、黄金、农副产品的批发零售;道路沥青、天然沥青、改性沥青、橡胶制品、金属矿(稀土除外)和非金属矿、纸、纸制品及纸浆、淀粉的批发;煤炭贸易代理;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禁止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