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变更日期:
2017-05-17
变更前:
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纺织原料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
异氰酸甲酯、硫磺、二丁基二(十二酸)锡、辛酸亚锡、N,N-二甲基苄胺、2,2′-二羟基二乙胺、石油醚、溶剂油[闭杯闪点≤60℃]、二氯甲烷、甲苯二异氰酸酯、N,N-二甲基环己胺、氯乙烯[稳定的]、异氰酸乙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1,2-环氧丙烷、氢氧化纳、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仅限票据往来方式经营,经营场所内禁止存放,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纺织原料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