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汇利化工有限公司

安徽汇利化工有限公司企业简介:安徽汇利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中国安徽 宿州市 安徽宿州市宿固路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汇利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cpe等产品的经销批发的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汇利化工有限公司经营的cpe畅销消费者市场。安徽汇利化工有限公司的产品在消费者当中享有较高的地位,公司与多家零售商和代理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安徽汇利化工有限公司经销的cpe品种齐全、价格合理。安徽汇利化工有限公司实力雄厚,重信用、守合同、保证产品质量,以多品种经营特色和薄利多销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
  • 联系人:秦成
  • 联系电话:0557-3327006
  • email邮箱:tjshhlf@sina.com
  • 公司地址:安徽 宿州市 安徽宿州市宿固路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苑集团工业园
  • 商铺链接: 7453413.zhaozhaoqu.com
安徽汇利化工有限公司的工商信息
  • 913413006957268004
  • 913413006957268004
  • 存续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2009年10月23日
  • 唐向阳
  • 1,450万元
  • 2009年10月23日 至 永久
  • 宿州市工商局直属分局
  • 2016年2月4日
  • 安徽省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苑集团工业园(宿固路东侧)
  • 生物工程、精细化工、高分子材料、机械电子领域的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经营(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贸易及进出口业务,对外投资及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徽汇利化工有限公司的股东信息
股东类型: 企业法人
股东类型: 企业法人
股东类型: 企业法人
股东类型: 自然人股东
股东: 丁兴明
股东类型: 自然人股东
股东: 丁雪峰
股东类型: 企业法人
股东类型: 自然人股东
股东: 冯朝虎
主要人员
唐向阳 董事长
冯朝虎 董事
丁兴明 董事
李丽 监事
安徽汇利化工有限公司的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变更日期: 20160204
变更前: 无锡锡花塑业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东方塑业助剂有限公司;安徽汇利创投有限公司;檀杰;丁兴明;冯朝虎;丁雪峰;无锡市聚邦助剂有限公司;
变更后: 安徽汇利创投有限公司:67.58%;无锡锡花塑业有限公司:3.44%;扬州市江都区东方塑业助剂有限公司:3.44%;丁兴明:13.79%;冯朝虎:1.37%;丁雪峰:6.89%;无锡市聚邦助剂有限公司:3.44%;
变更项目: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独资投资人)
变更日期: 20160204
变更前: 檀杰
变更后: 唐向阳
变更项目: 注册资本(或外资中方认缴资本)
变更日期: 20150326
变更前: 1400
变更后: 1450.000000
变更项目: 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变更日期: 20150326
变更前: 安徽汇利创投有限公司:67.86%;丁兴明:14.29%;丁雪峰:7.14%;扬州市江都区东方塑业助剂有限公司:3.57%;无锡锡花塑业有限公司:3.57%;檀杰:2.14%;冯朝虎:1.43%;
变更后: 无锡锡花塑业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东方塑业助剂有限公司;安徽汇利创投有限公司;檀杰;丁兴明;冯朝虎;丁雪峰;无锡市聚邦助剂有限公司;
变更项目: 经营范围
变更日期: 20140325
变更前: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生物工程、精细化工、高分子材料、机械电子领域的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经营(不含危险品),国内贸易及进出口业务,对外投资及资产管理。
变更后: 生物工程、精细化工、高分子材料、机械电子领域的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经营(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贸易及进出口业务,对外投资及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项目: 注册资本(或外资中方认缴资本)
变更日期: 20140325
变更前: 1300.000000
变更后: 1400.000000
变更项目: 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变更日期: 20140325
变更前: 安徽汇利创投有限公司:73.07%,丁兴明:15.39%,冯朝虎:1.53%,檀杰:2.31%,扬州市江都区东方塑业助剂有限公司:3.85%,无锡锡花塑业有限公司:3.85%
变更后: 安徽汇利创投有限公司:67.86%,冯朝虎:1.43%,檀杰:2.14%,无锡锡花塑业有限公司:3.57%,扬州市江都区东方塑业助剂有限公司:3.57%,丁雪峰:7.14%,丁兴明:14.29%
  • 推荐企业

客服QQ:387759492 投诉与建议:387759492@qq.com
©2016-2024  找找去  zhaozhaoqu.com 版权所有:南京兆芮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16046726号   苏公网安备 3201040200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