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项目:
经营范围
变更日期:
2016-12-30
变更前: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其中知识产权出资为50.0万元
变更后: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金属材料、通讯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